药食同源:舌尖上的本草智慧
药食同源:舌尖上的本草智慧
在我国上下五千年的传统饮食文化中,许多中药材兼具食材属性,尤其在岭南地区,人们常将药食同源材料融入日常煲汤,形成独特的养生饮食传统。
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(2015年版)规定,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,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又称食药物质)。
2021年11月15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司发布了关于印发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》的通知,规范了食药物质的管理。
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,且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的物质。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特征要求为:
1、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。
2、已经列入《中国药典》。
3、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。
4、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。
药食同源的起源和发展
“药食同源”是中医学的重要概念,指某些物质既可作为食物食用,又具有药用价值。这一思想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医学经典:
《黄帝内经》:提出“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...谷肉果菜,食养尽之”的治则,首次系统阐述了“食养”概念,强调饮食对健康的基础性作用。
《神农本草经》:将药物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品,其中上品药物(如大枣、枸杞)多为药食两用,长期服用无毒;中品药物(如生姜)部分为药食两用,适量可治病但不宜长期服用。
隋唐时期发展:
《黄帝内经·太素》杨上善注:“五谷、五畜、五果、五菜,用之充饥则谓之食,以其疗病则谓之药”
孙思邈《千金要方》提出“食疗”概念
孟诜《食疗本草》详细记载多种食物药用价值。
现代应用:
中医理论:现代中医继承并发展了“药食同源”理念,广泛应用于养生和疾病预防。
中国卫生部发布了“药食同源”物品名单,明确了既可食用又可药用的物品。
药食同源目录
截至目前,我国共发布了4批药食同源名单中国卫生部发布的“药食同源”物品名单历经多次扩充,最新版(2024年8月)包含106种物质,主要分为四类:

“药食同源”理念如今不仅在中国得到广泛应用,也在国际上逐渐受到关注。随着全球对自然疗法和健康饮食的兴趣增加,药食同源的理念有望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和应用。未来,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,药食同源的研究将更加深入,可能会发现更多具有药用价值的食物,并开发出更多创新的健康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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